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4.我曾听到英国皇家学会的两位前会长,汉斯.斯隆爵士和马丁.福克斯爵士在灵界彼此谈论地上种子和卵的存在,以及它们的产出。前者将这些现象归因于自然界,声称,自然界自创造时就被赋予通过太阳的热产生这类效果的能力和力量。而后者认为,自然界中的这种力量不断来自神造物主。为解决这场争端,一只美丽的鸟儿出现在汉斯爵士面前,他被要求检查这只鸟,看看它和地上的鸟儿有无丝毫不同之处。汉斯爵士把它拿在手中,仔细检查了一下,说,没有什么区别。他被要求这样做,是因为他知道,这只鸟只是某位天使的情感,该情感在此天使之外呈现为一只鸟,这鸟会随着天使的情感消失而消失,并且这一幕的确发生了。
这次经历使汉斯爵士确信,自然界对动植物的产生毫无贡献,它们完全是由从灵界流入自然界之物产生的。他说,如果用地上相应的物质材料将这只鸟填满,连它最细微的成分都填满,从而赋予它固定形式,那么它就会成为一只长存的鸟儿,和地上的鸟没什么两样;由地狱所产生的那类事物同样如此。对此,他补充说,要是他早知道他现在所知道关于灵界的这些事,就不会归因于自然界,除了这一事实:自然界服务于来自神的属灵成分,以固定不断流入自然界的事物。
414.“白昼的三分之一部分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表他们里面不再有任何来自圣言、服务于教义和生活的属灵真理和属世真理。“白昼没有光”表示没有来自太阳的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没有来自月亮和星辰的光。“光”总体上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太阳的光”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月亮和星辰的光”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二者皆来自圣言。就圣言的属灵之义而言,神性真理如同白天的日光;就圣言的属世之义而言,则如同夜间月亮和星辰的光。圣言的属灵之义也流入它的属世之义,正如太阳及其光流入月亮,月亮则间接反射阳光。圣言的属灵之义以同样的方式光照世人,哪怕那些以属世之义来阅读圣言时,对此毫不知情的人;不过,它启示属灵人,犹如阳光照进眼睛;启示属世人,则犹如月光和星光照进眼睛。人皆照着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同时照着藉以开启他的理性功能的纯正真理而被启示。
在以下经文中,“昼”与“夜”所表相同: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体管昼,小光体管夜,又造众星。神还把这些光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9)
耶和华造了大光体,日头管白昼,又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7-9)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你已预备亮光和日头。(诗篇74:16)
耶和华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律,黑夜发亮。(耶利米书31:35)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日的约、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就必失效;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我也将弃绝雅各的种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25,26)
引用这些经文,是叫人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两种光变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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