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4.我曾听到英国皇家学会的两位前会长,汉斯.斯隆爵士和马丁.福克斯爵士在灵界彼此谈论地上种子和卵的存在,以及它们的产出。前者将这些现象归因于自然界,声称,自然界自创造时就被赋予通过太阳的热产生这类效果的能力和力量。而后者认为,自然界中的这种力量不断来自神造物主。为解决这场争端,一只美丽的鸟儿出现在汉斯爵士面前,他被要求检查这只鸟,看看它和地上的鸟儿有无丝毫不同之处。汉斯爵士把它拿在手中,仔细检查了一下,说,没有什么区别。他被要求这样做,是因为他知道,这只鸟只是某位天使的情感,该情感在此天使之外呈现为一只鸟,这鸟会随着天使的情感消失而消失,并且这一幕的确发生了。
这次经历使汉斯爵士确信,自然界对动植物的产生毫无贡献,它们完全是由从灵界流入自然界之物产生的。他说,如果用地上相应的物质材料将这只鸟填满,连它最细微的成分都填满,从而赋予它固定形式,那么它就会成为一只长存的鸟儿,和地上的鸟没什么两样;由地狱所产生的那类事物同样如此。对此,他补充说,要是他早知道他现在所知道关于灵界的这些事,就不会归因于自然界,除了这一事实:自然界服务于来自神的属灵成分,以固定不断流入自然界的事物。
423.这是仁爱本身,因为仁爱可以定义为每天并不断地向邻舍行善,不仅向个体的邻舍行善,也向集体的邻舍行善。这只有通过在一个人所从事的职责、业务和工作,以及与人们的往来互动中的良善和公义才能实现,因为这是一个人的日常工作。甚至当他没有积极行善时,行善仍不断占据他的心智,是他的思维和意图的对象。如此行使仁爱的人会越来越成为形式上的仁爱,或仁爱的化身;因为公义和忠诚形成了他的心智,对它们的行使则形成了他的身体;随着时间推移,他因如此获得的形式而逐渐只意愿和思考与仁爱有关的东西。这样的人最终成为圣言所说的那些人,即:他们有写在心上的律法(耶利米书31:33)。他们也不将功德置于自己的作为或行为,因为他们不会想到功德,只会想到责任,这是每个好公民都应该履行的。然而,人根本不能凭自己出于属灵的公义和忠诚来行事;因为每个人都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种为自己和世界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但没有人继承为了良善和公义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因此,只有那些敬拜主,当出于自己行事时,就出于祂行事的人获得了属灵的仁爱,并通过习惯行使这仁爱而充满它,或把它变成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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