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
34.神-人里面的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4—16节)。由于神性存在是神性之爱,神性显现是神性智慧,所以这些同样是有区别的一体。之所以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一体,是因为爱与智慧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却又如此结合,以致爱属于智慧,智慧属于爱。因为爱在智慧中存在,智慧在爱中显现。此外,由于智慧从爱中获得其显现(参看15节),所以神性智慧也是存在。由此可知,爱与智慧合起来时是神性存在,区分开时爱被称为神性存在,智慧被称为神性显现。这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观念。
146.“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表那些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得以改造,实际上处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且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的人。“得胜”是指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参看88节);“行为”是指行为中的仁和由此而来的信(76, 141节)。显然,“遵守我命令到底”是指处于其中,并持续下去,直到生命结束。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