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9.⑵为恶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地狱,为善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天堂。在能够明白出现在地上的一切恶用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天堂和地狱。若不了解这一切,人有可能将恶用和善用都归于主,以为两者共同起源于创造;或将它们归于自然界,将它们的起源归于自然界的太阳。这两个错误会使人误入歧途,除非他知道,凡存在于自然界的事物,无不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原因和起源,并且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魔鬼,也就是来自地狱。我们所说的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
出现在天堂的一切事物皆为善用(对此,可参看336节)。出现在地狱的一切事物皆为恶用(对此,可参看338节,那里列举了它们)。后者包括各种野生动物,如蛇、蝎、大蛇、鳄鱼、虎、狼、狐狸、野猪、鹰鸮、仓鸮、尖叫鸮或猫头鹰、蝙蝠、大鼠小鼠、青蛙、蝗虫、蜘蛛和多种有毒昆虫;还有铁杉和乌头,各种有毒物,以及地上的植物和物质里面的致命毒物;总之,就是对人有害和致命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活生生地出现在地狱,和那些出现在地上、地里面的事物一样真实。虽说它们出现在那里,但仍不像在地上那样存在于那里,因为它们只是从居民的恶爱涌出,并以这种形式呈现在他人面前的欲望的对应形式。
由于这些就是出现在地狱里的那类事物,所以地狱也充满恶臭,如尸体、粪便、尿液和腐烂的恶臭,但那里的恶魔们却以之为乐,如同动物以恶臭之物为乐一样。由此可见,自然界中的类似事物不是从主那里获得自己的起源,也不是从一开始就被创造出来的,亦不是由自然界通过它的太阳产生的,而是起源于地狱。它们不是由自然界通过它的太阳产生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事物流入属世事物,而不是反过来。它们也不是起源于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地狱不是起源于主,所以凡与地狱居民的邪恶相对应的事物,也不是起源于主。
653.“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涨到马的嚼环”表对真理的可怕歪曲向圣言施暴,理解或认知由此封闭,以致人几乎不能再受教,因而不能被主藉着神性真理引领。“血”表示向圣言所施的暴行(327节),和被歪曲、亵渎的圣言神性真理(379节);因为“从酒榨流出来的血”表示从被踹的串串葡萄所出的葡萄汁和葡萄酒,葡萄汁和葡萄酒具有同样的含义(316节)。“马的嚼环”表示引领理解或认知的圣言真理;因为“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298节);因此,“嚼环”表示引领理解或认知的真理。“涨到马的嚼环”是指甚至到了套着马嚼子的马嘴里,而马靠嘴来吃喝,故这句话还表示这种暴行是由可怕的歪曲向圣言所施的,以致人几乎不能再受教,因而不能被主藉着神性真理引领。“嚼环”也表示理解或认知藉此被引领(以赛亚书30:27,28;37:29)。“葡萄的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创世记49:11;申命记32:14);不过在此表示反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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