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9.⑵为恶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地狱,为善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天堂。在能够明白出现在地上的一切恶用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天堂和地狱。若不了解这一切,人有可能将恶用和善用都归于主,以为两者共同起源于创造;或将它们归于自然界,将它们的起源归于自然界的太阳。这两个错误会使人误入歧途,除非他知道,凡存在于自然界的事物,无不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原因和起源,并且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魔鬼,也就是来自地狱。我们所说的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
出现在天堂的一切事物皆为善用(对此,可参看336节)。出现在地狱的一切事物皆为恶用(对此,可参看338节,那里列举了它们)。后者包括各种野生动物,如蛇、蝎、大蛇、鳄鱼、虎、狼、狐狸、野猪、鹰鸮、仓鸮、尖叫鸮或猫头鹰、蝙蝠、大鼠小鼠、青蛙、蝗虫、蜘蛛和多种有毒昆虫;还有铁杉和乌头,各种有毒物,以及地上的植物和物质里面的致命毒物;总之,就是对人有害和致命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活生生地出现在地狱,和那些出现在地上、地里面的事物一样真实。虽说它们出现在那里,但仍不像在地上那样存在于那里,因为它们只是从居民的恶爱涌出,并以这种形式呈现在他人面前的欲望的对应形式。
由于这些就是出现在地狱里的那类事物,所以地狱也充满恶臭,如尸体、粪便、尿液和腐烂的恶臭,但那里的恶魔们却以之为乐,如同动物以恶臭之物为乐一样。由此可见,自然界中的类似事物不是从主那里获得自己的起源,也不是从一开始就被创造出来的,亦不是由自然界通过它的太阳产生的,而是起源于地狱。它们不是由自然界通过它的太阳产生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事物流入属世事物,而不是反过来。它们也不是起源于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地狱不是起源于主,所以凡与地狱居民的邪恶相对应的事物,也不是起源于主。
472.从刚才所说的可以看出并得出结论,以下事物是不可创造的,即:(1)无限;(2)爱与智慧;(3)由此衍生的生命;(4)光与热;(5)甚至就本身而言的活动本身。但接受这一切的器官是可创造的,并且已经被创造出来了。这些观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光是不可创造的,但它的器官,即眼睛,是可创造的;声音,即大气的一种活动,是不可创造的,但它的器官,即耳朵,是可创造的;热,即主要的活动或活动原理,是不可创造的,为了接受这热,自然界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已经被创造出来了,并照着这种接受而被作用,而不是起作用。
根据创造的秩序,哪里有主动物,哪里就有被动物,这两者应结合在一起,如同一个。如果主动物像被动物一样是可创造的,那么就不需要太阳,也不需要从太阳发出的热和光;而是一切被造物都会在没有它们的情况下永久存在。但如果太阳及其热和光被移除,那么整个被造宇宙就会陷入混乱。
这个世界的太阳本身是由被造物质构成的,这些物质的活动产生火。提这些事是为了说明。如果本质上为智慧的属灵之光和本质上为爱的属灵之热没有流入人,并被人接受,那么人也是如此。整个人只不过是被组织起来以接受来自自然界和灵界的光和热的形式,因为这两个世界相互对应。你若否认人是从神那里接受爱与智慧的形式,也会否认流注,因而否认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与神的结合也会被否认;因此,人能成为神的居所和圣殿,将成为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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