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9.⑵为恶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地狱,为善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天堂。在能够明白出现在地上的一切恶用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天堂和地狱。若不了解这一切,人有可能将恶用和善用都归于主,以为两者共同起源于创造;或将它们归于自然界,将它们的起源归于自然界的太阳。这两个错误会使人误入歧途,除非他知道,凡存在于自然界的事物,无不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原因和起源,并且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魔鬼,也就是来自地狱。我们所说的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
出现在天堂的一切事物皆为善用(对此,可参看336节)。出现在地狱的一切事物皆为恶用(对此,可参看338节,那里列举了它们)。后者包括各种野生动物,如蛇、蝎、大蛇、鳄鱼、虎、狼、狐狸、野猪、鹰鸮、仓鸮、尖叫鸮或猫头鹰、蝙蝠、大鼠小鼠、青蛙、蝗虫、蜘蛛和多种有毒昆虫;还有铁杉和乌头,各种有毒物,以及地上的植物和物质里面的致命毒物;总之,就是对人有害和致命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活生生地出现在地狱,和那些出现在地上、地里面的事物一样真实。虽说它们出现在那里,但仍不像在地上那样存在于那里,因为它们只是从居民的恶爱涌出,并以这种形式呈现在他人面前的欲望的对应形式。
由于这些就是出现在地狱里的那类事物,所以地狱也充满恶臭,如尸体、粪便、尿液和腐烂的恶臭,但那里的恶魔们却以之为乐,如同动物以恶臭之物为乐一样。由此可见,自然界中的类似事物不是从主那里获得自己的起源,也不是从一开始就被创造出来的,亦不是由自然界通过它的太阳产生的,而是起源于地狱。它们不是由自然界通过它的太阳产生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事物流入属世事物,而不是反过来。它们也不是起源于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地狱不是起源于主,所以凡与地狱居民的邪恶相对应的事物,也不是起源于主。
364.(1)主以其一切神性之爱、一切神性智慧,因而以其一切神性生命流入每个人。在创世记,我们读到:
人照着神的形像被创造,神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创世记1:27; 2:7)
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不是生命本身,只是生命的器官。神不能创造像祂自己一样的另一个人;如果祂能这样做,那么有多少人,就会有多少神。祂也不能创造生命,就像光不能被创造一样;但祂能创造人,作为一种适应生命的形式,就像祂创造眼睛,作为一种适应光的形式一样;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神都不能分割祂的本质,因为它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既然唯独神是生命,那么毫无疑问,神从祂的生命中将生命赐予每个人;没有这赐予的生命,人就其肉而言,只是一块海绵,就其骨而言,只是一副骨架,他所拥有的生命,不比时钟多,时钟因钟摆和?摆锤或弹簧而不停地摆动。既然如此,那么也可推知,神以其一切神性生命,即以其一切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流入每个人,这两者(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神性生命(可参看TCR 39, 40节),因为神性是不可分割的。
此外,人若理解这个世界的太阳如何以其一切本质,即热和光,流入一切树木、一切灌木和花朵,甚至流入一切石头,无论普通的还是宝贵的,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理解神如何以其一切神性生命流入人。太阳不会分发它的热和光,将这一部分给这个物体,将那一部分给那个物体;而是每个物体都从这种普遍流注中提取自己那一份。天堂的太阳也是如此,神性之爱作为热或以热的形式从这太阳发出,神性智慧作为光或以光的形式从这太阳发出。这个世界的太阳的热和光怎样流入人体,这两者,即爱和智慧,就怎样流入人类心智,并照着接受形式的品质或性质而赋予它们生命;每种形式都从普遍流注中提取它所需的东西。主所说的这句话适用于这个意义:
你们的父叫日头升起照恶人,也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此外,主是全在的;祂在哪里同在,就在哪里以其全部本质同在;对祂来说,从这本质中取出某一部分,给这个人一部分,给那个人一部分是不可能的;相反,祂将全部本质赐给所有人,并为人提供既可以少取,也可以多取的机会或能力。祂还说,祂在那些守祂诫命的人那里作住所,信徒在祂里面,祂在信徒里面。简言之,一切事物都充满神,每个人都从这种充满中提取自己那一份。这同样适用于常见或普遍的事物,如大气和海洋。大气在它的最小部分和最大部分上是一样的,或说具有相同的性质;它不会将自身的一部分用于人的呼吸,将另一部分用于鸟类的飞行,再将一部分用于船帆,又将一部分用于风车的风扇。相反,它们各自都从大气中提取自己那一份,并将必要和足够的东西用于自己。装满粮食的粮仓也是如此;主人从中取走当天所需的,但粮仓不会分发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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