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⑴何谓地上的恶用。地上的恶用是指动植物和矿物界中的一切有害物。没有必要将它们都一一列举出来,因为这只是堆砌名称而已。不指明每一种所造成的损害,一味列举名称无助于本书所关注的目的。为了澄清,仅举其中几例就足够了:动物界的有害物包括毒蛇、蝎子、鳄鱼、大蛇、角鸮、尖叫鸮或猫头鹰、老鼠、蝗虫、青蛙、蜘蛛;以及苍蝇、黄蜂、蟑螂、虱子、蜱虫和螨虫;总之,就是毁坏青草、叶子、果实、种子、食物和可饮用液体,并危害动物和人类的生物。植物界的有害物包括一切有害、致命、有毒的草本植物,以及具有类似属性的豆科植物和灌木。矿物界的有害物包括地上的一切有毒物质。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何谓地上的恶用;恶用就是与善用对立的一切事物(对此,可参看336节)。
Life24.⑴如果一个人在避恶如罪之前意愿并实行良善,那么他所意愿并实行的良善不是良善。这是因为他在如此行之前,并不在主里面,如前所述。例如:一个人若施舍穷人,帮助穷乏的人,捐赠礼拜的场所或教堂和医院,向教会、国家和同胞行善,教导福音,使灵魂皈依,公平审判,诚实经商,正直工作,然而却轻视如罪的邪恶,像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就只能行诸如含有邪恶在里面的那种良善,因为他是从自己,而不是从神行善。因此,在这善行里面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主;人自己在里面的善行都被他的邪恶玷污了,并且关注他自己和世界。然而,如果人避恶如罪,如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那么刚才所列举的这些行为从内在是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从主而行的,经上说它们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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