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5.这些事物被称为功用,是因为它们通过人而与主有关。尽管如此,决不能说它们是为了主而来源于人的功用。相反,它们是为了人而来源于主的功用,因为一切功用在主里面是无限的一体,不是来源于人,除非来自主。事实上,人无法凭自己,只能从主行善,而良善就是我们所说的功用。属灵之爱的本质就是向他人行善,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人;神性之爱的这种本质更是无限。这就像父母对孩子的爱,他们出于爱向自己的孩子行善,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他们的孩子。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母亲对她的小孩子的爱上。
由于主要得到爱慕、敬拜和荣耀,所以人们以为祂为了自己而喜欢爱慕、敬拜和荣耀。而事实上,祂喜欢这些是为了人,因为人通过它们会进入一种神性能够流入并被感知的状态;人由此收起阻碍流注和接受的自己的东西,因为人自己的东西,也就是自我之爱,会使他的心刚硬,并将它关闭。人通过承认从他自己而来的,无非是邪恶,从主而来的,无非是良善而移走自己的东西;心通过这种承认柔软和谦卑下来,从而流出爱慕和敬拜。由此可知,主为自己通过人所发挥的功用是为了祂能出于爱向人们行善而存在的,并且由于这是主的爱,所以人们对它的接受就是主的爱之快乐。因此,谁也不要以为主住在那些仅仅爱慕祂的人里面;相反,祂住在那些遵行祂的诫命,因而发挥功用的人里面。祂的住处在这些人里面,而不是在前者里面(参看47-49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说明)。
641.“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表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随之所行和所言。“随着他们所作的工”表示死后留在人身上的一切事物。要知道,显现在人们面前的外在从内在得其本质、灵魂和生命,而内在并不显现在人们面前,但却显现在主和天使面前;前者和后者,或外在和内在合起来就是行为或所作的工;若内在处于爱和信,并且外在出于内在行事和说话,就是好行为或善行;若内在未处于爱和信,并且外在出于内在行事和说话,便是恶行。若外在貌似出于爱和信行事和说话,那么这些行为要么是虚伪的,要么是邀功的。十个人可以做出外在相同的行为,但这些行为并不相同,因为发出外在的内在并不相同。
谁看不出,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并且这二者合而为一?谁看不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是人的内在,言语和行为是他的外在?若没有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谁能说话和行动?由于人人都能明白这一切,所以他也能看出,行为是外在的,同时也是内在的;既然外在从其内在得其本质、灵魂和生命,如前所述,那么可知,外在具有如它内在那样的性质;所以“随着他们所作的工”就是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随之所行和所言。好行为或善行就是仁与信(参看73,76,94,141节);人的内在或内在人并不在于没有意愿的理解或认知,而在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或认知;因此,它不在于没有爱的信,而在于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行这些事就是人的外在或外在人(参看5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表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随之所行和所言。在以下经文中,“行为”所表相同:
在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
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他们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我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启示录2:23)
我知道你的行为。(启示录2:1-2,4,9,13,19,26;3:1-3,7-8,14-15,19)
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做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耶和华定意,按我们的行径作为对付我们。(撒迦利亚书1:6)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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