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35

335.这些事物被称

335.这些事物被称为功用,是因为它们通过人而与主有关。尽管如此,决不能说它们是为了主而来源于人的功用。相反,它们是为了人而来源于主的功用,因为一切功用在主里面是无限的一体,不是来源于人,除非来自主。事实上,人无法凭自己,只能从主行善,而良善就是我们所说的功用。属灵之爱的本质就是向他人行善,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人;神性之爱的这种本质更是无限。这就像父母对孩子的爱,他们出于爱向自己的孩子行善,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他们的孩子。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母亲对她的小孩子的爱上。

由于主要得到爱慕、敬拜和荣耀,所以人们以为祂为了自己而喜欢爱慕、敬拜和荣耀。而事实上,祂喜欢这些是为了人,因为人通过它们会进入一种神性能够流入并被感知的状态;人由此收起阻碍流注和接受的自己的东西,因为人自己的东西,也就是自我之爱,会使他的心刚硬,并将它关闭。人通过承认从他自己而来的,无非是邪恶,从主而来的,无非是良善而移走自己的东西;心通过这种承认柔软和谦卑下来,从而流出爱慕和敬拜。由此可知,主为自己通过人所发挥的功用是为了祂能出于爱向人们行善而存在的,并且由于这是主的爱,所以人们对它的接受就是主的爱之快乐。因此,谁也不要以为主住在那些仅仅爱慕祂的人里面;相反,祂住在那些遵行祂的诫命,因而发挥功用的人里面。祂的住处在这些人里面,而不是在前者里面(参看47-49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说明)。


真实的基督教 #658

658.凡受过教育的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