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34

334.这些事物被赐

334.这些事物被赐给人来使用和享受,它们都是白白的恩赐,这一点从天上天使的状态很清楚地看出来;和世人一样,他们有身体,有理性官能和属灵品格。他们免费得到滋养,因为他们被赐予日用的食物;他们免费穿衣,因为他们被赐予衣服;他们免费获得住处,因为他们被赐予房子;他们也不关心这一切。此外,他们根据自己理性-属灵的程度而获得享受、保护和状态的维持。不同之处在于,天使看到,这些恩赐皆来自主,因为它们是照其爱和智慧的状态而被造的(如322节所示);但世人看不到这一点,因为他们的收成一年有一次,并且不是取决于他们的爱和智慧的状态,而是取决于他们所给予的料理。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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