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2.灵界的宇宙类似一个人的形像,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刚才(321节)所提到的一切事物都在天使和天使社群周围活生生地出现并形成,仿佛是由他们产生或创造的;它们永远在天使周围,不会消失。它们仿佛是由天使或社群产生或创造的,这从以下事实可推知:当天使离开,或社群转到别的地方时,这些事物就不再出现。此外,当其他天使取代他们时,其周围出现的事物就会改变,如公园里的树木及其果实、花园里的花卉及其种子、田野里的草本和青草,以及各种动物和飞鸟。
这一切事物以这种方式形成和改变,是因为它们都是照着天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形成或存在的。事实上,它们是对应的形式。由于对应之物与它们所对应之物构成一体,所以前者是代表后者的一个形像。当从形式的角度来看待这些事物时,是看不到这种形像的,只有从功用的角度来看待它们时,才能看到它。我得以看到,当天使的眼睛被主打开,天使从功用的对应关系来看待这些事物时,他们就在其中认出并看见他们自己。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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