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4.在植物界的功用形式中,创造的形像体现在这一方面:植物从最初发展到最终、又从最终发展到最初。最初是种子,最终是包着皮的茎杆,它们通过作为茎杆终端的皮趋向种子,这种子就是我们所说的最初成分。被皮包裹的茎杆类似被土壤覆盖的大地,由此产生一切功用的创造和形式。许多人都知道,植物的生长是经由外皮、内皮和新生组织,通过一种攀升,藉由根的表皮及其围绕茎、枝的延续物进入果实的初始,并以同样的方式通过果实进入种子而实现的。在这些功用的形式中,创造的形像就表现在功用从最初到最终,又从最终到最初形成的过程中,也表现在这一方面:产出果实和种子的目的,即功用,就在这整个过程里面。由上述内容清楚可知,宇宙创造的过程是从其第一源头,就是被太阳所环绕的主,进行到最终形式,就是大地的物质,又从这些形式通过功用回到其第一源头,或主那里。很明显,整个创造的目的就是功用。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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