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