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2116.“也都被他行了割礼”表示主使他们成为公义。这从“被割礼”的代表和由此而来的含义清楚可知,“被割礼或受割礼”是指被洁净,如前所述(2039节)。他们“被他(即亚伯拉罕)行了割礼”也是一种代表行为,也就是说,代表了这一事实:主洁净了他们,并以这种方式使他们成为公义。至于成为公义或称义,情况并不像人们通常所以为的那样。他们以为,当人们“相信”或说成为信徒时(即便在临终的最后一刻),无论他们在整个一生中是否犯下邪恶和可耻的行为,一切邪恶和罪就都被洗去并完全清除。然而,我已得到充分指教:一个人活在肉身期间所思所行的邪恶,哪怕最小的,都不会被洗去并完全清除;相反,一切都会保留下来,直至最小细节。
真相是:对那些密谋并实施过仇恨、报复、残忍和通奸行为,因而缺乏仁爱生活的人来说,死后等待他们的,是他们由此获得的生命。事实上,该生命的每一个细节都会保留下来,并逐渐重现,也就是说,一个接一个地回到他们那里。这就是他们在地狱所受折磨的源头。而对那些过着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活之人来说,他们生活的邪恶也都保留下来;但这些邪恶会被他们活在世上时通过仁爱的生活从主那里获得的良善缓和,他们由此被提入天堂。事实上,他们远离他们所拥有的属于他们的邪恶,以至于这些邪恶不会出现。在来世,那些因邪恶没有出现而不相信自己仍有邪恶在里面的人就被带回这些邪恶,直到他们知道,事情果真是这样。然后,他们就再次被提入天堂。
这就是变成公义或称义的意思,因为人们以这种方式不再承认自己的公义,而是承认主的公义。有些人说,有信的人会得救,这是对的;但当圣言论及“信”时,“信”实际上是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因而是指基于爱和仁的一种生活。信的教义和教条不是信本身,只是信的一部分,因为它们的每一点和全部,都是为了一个人可以变成它们所教导的那种人而存在的。这一点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即:一切律法和先知,也就是整个信之教义,都在于爱神和爱邻(马太福音 22:34-39; 马可福音12:28-35)。决没有真正为信的其它任何信了,这在第一卷已经说明(30-38, 379, 389, 724, 809, 896, 904, 916, 989, 1017, 1076, 1077, 1121, 1158, 1162, 1176, 1258, 1285, 1316, 1608, 1798, 1799, 1834, 1843, 1844节);天堂本身在于对主之爱和相爱(537, 547, 553, 1112, 2057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