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9503.“要将法版放在柜里”表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主。这从“柜”和“法版”的含义清楚可知:“柜”是指天堂,如前所述;“法版”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如下文所述。神性真理之所以是天堂里的主,是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二者都是从主发出的,凡从主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正因如此,主就是天堂;因为从祂发出并被天使接受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因此,天使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因此接受主的方式越完美,他们所拥有的人之形式就越完美。最终他们变得如此完美,以致他们的美丽超出想象;凡看见他们的人,都和我一样会目瞪口呆。因为就其外在形式而言,他们是天上爱和仁的显现,这形式才是真正的人的形式。天使之所以是人的形式,是因为天堂里的神性就是主,那些从主接受良善里面的神性真理之人就是祂的形像。
至于“法度”(Testimony,又译为法版、见证等)的含义,在圣言中,“律法”(laws)、“律例”(statutes)、“典章”(judgments)、“训词”(precepts)、“法度”(Testimony)、“话”(words)、“诫命”(commands)、“真理”(truths,经上或译为真实等)、“约”(covenants)是有区别的,这从大量经文可以看出来,尤其诗篇119章,那里提到了所有这些术语,不过“法度”出现在119: 2, 14, 31, 46, 59, 88, 95, 111, 119, 129, 138, 144, 168。在诗篇的别处也有类似区别: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使灵魂苏醒;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命令正直,能使心欢喜;耶和华的诫命纯洁,能光照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类似区别还出现在摩西五经(申命记4:45; 6:17, 20),耶利米书(44:23),以及其它许多经文。由此可见“法度”表示为主作见证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唯独论述主,这就是为何内义为主作见证;也就是 说,内义包含关于主,以及源于祂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教导。在启示录,经上就在这层意义上也用到“见证”这个词:
为神的圣言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启示录6:9)
又: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11)
“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7846, 7877, 9127, 9393节),而“所见证的话”是指被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启示录12:17; 19:10中的“见证”具有同样的含义。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的原因是,它为主作见证,这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那领受祂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约翰福音3:31-33)
同一福音书:
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又:
你们查考圣经,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些经。(约翰福音5:39)
又: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是因为它为主作见证。这神性真理就是圣言,因为如前所述,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唯独论述主;因此,圣言就是神性,它的神圣也由此而来。十条诫或十句话,就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并存放在柜子中的律法就是此处那被称为“法版”的。这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16节)。从主自己对彼拉多所说的话明显可知,神性真理所来自的那一位就是主:
彼拉多说,你是王吗?耶稣回答,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王”在内义上表示神性真理(1672,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这就是为何主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特为给真理作见证”,也就是说,祂自己就是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柜子中的“法版”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天堂里的主(95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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