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9143.“火若发出”表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这从“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爱,在此是指对邪恶的爱和对它的一种情感,如刚才所述(9141节)。之所以说“对邪恶的情感”,是因为情感是爱的延伸。“火”之所以表示由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是因为怒气来源于这种情感。事实上,当一个人所爱的东西受到攻击时,火热的激情就会爆发,可以说在他里面燃烧。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怒气或发怒被描述为“火”,经上说它“燃烧”;如以下经文:
从祂鼻孔有烟上腾;从祂口中有火喷出,连炭也因祂着起来。(诗篇18:8)
又:
当亲吻儿子,恐怕祂发怒,因为祂的怒气快要燃烧。(诗篇2:12)
以赛亚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恒之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同一先知书:
祂将猛烈的怒气倾倒在他身上;在他四围使火着起,他还不知道,烧着他,他也不放在心上。(以赛亚书42:25)
又: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像旋风,以祂怒气的猛烈施行报应,祂的斥责必在火焰中降临。(以赛亚书66:15)
申命记:
我回头观看,从山上下来,山被火烧着。我因耶和华向你们大发的怒气和烈怒,就甚害怕。(申命记9:15, 19)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火”用来描述“怒气”。“怒气”被归因于耶和华,也就是主;而事实上,它在人里面(5798, 6997, 8282, 8483节)。主在西乃山上照以色列人的性质而向他们显现,因而出现在火、烟和黑暗中(参看6832节)。不过,要记住,怒气就是从对邪恶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而热情则是从对良善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4164, 4444, 8598节)。因此,“火”也用来描述热情或妒忌,如在这些经文:
耶和华你的神乃是吞灭的火,是妒忌的神。(申命记4:24)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倾在他们身上;因为全地必在我热情的火中被吞灭。(西番雅书3:8)
耶和华的热情或妒忌就是爱和怜悯,它之所以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当恶人招致对他们邪恶的惩罚时,这热情或妒忌在他们看来就像怒气(参看88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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