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10

310.⑴大地里面有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属天的奥秘 #9094

9094.“也要平分

9094.“也要平分死牛”表伤害性的情感也将被驱散。这从“死物”和“分”的含义清楚可知:“死物”是指邪恶和虚假,如前所述(9008节),因此,“死牛”表示属世人中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因而表示一种伤害性的情感,因为邪恶通过虚假造成伤害;“分”是指驱散(9093节)。包含在本节内义中的事物不容易解释明白。它们都是诸如能被天使理解,但只能在某种程度上被世人理解的那类事物。因为天使在从主流出的光中看见圣言的奥秘;在这光中,无数事物变得可见,这些事物都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甚至在人活在肉身时无法进入人所能领受的思维观念。原因是,对世人来说,天堂之光流入世界之光,从而流入那里诸如要么消灭、要么弃绝天堂之光、要么使这光变暗,由此削弱它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世俗和肉体的挂怀,尤其是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流出的挂怀。正因如此,属于天使智慧的感知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描述,也无法理解。
然而,人在抛弃肉体,也就是死后就会进入这种智慧;不过,只有在世时从主接受信与仁的生命之人才能进入。因为接受天使智慧的能力就在信与仁之良善里面。大量经历使我得知,天使在天堂之光中所看见并思想的事物是无法描述的。当我被提升到这光中时,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天使在那里所说的一切。但当我从那里被降到外在人或属世人的光中,并在这光中想要回想起我在那里所听到的事物时,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甚至无法通过思维观念来理解它们,除了少数事物之外,连这些少数事物也只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来理解。由此明显可知,在天堂所看见并听见的事物都是诸如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
从至内在隐藏于圣言内义中的事物就是这个样子。本节和下一节中的内义内容也是这种情况。那里的事物能被解释明白的是这些:与人同在的一切真理都从属于某种爱的情感那里拥有生命。真理若没有来自爱的生命,就像从没有一个观念的嘴里发出的声音,或像机械人发出的声音。由此明显可知,人的理解力的生命来自他的意愿的生命;因此,真理的生命来自良善的生命;因为真理占据理解力,良善占据意愿。因此,如果有两种不从同一种总体情感,而是从不同的情感接受自己生命的真理存在,那么它们必被驱散,因为它们彼此冲突。当真理被驱散时,它们所属的情感也被驱散。因为有一种总体情感将与人同在的一切真理都聚拢它在下面;这种总体情感就是良善。这些就是关于两个人的牛,其中一只牛击伤另一只牛,以致它死,现在活牛被卖掉,价银被平分,死牛也被平分在内义上所表示的能被阐明的一切。
凡属教会的,谁不知道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神性?但如果只是按照字义来考虑并解释关于牛和驴掉在坑里,以及牛用角抵触的律法,谁又能在这些律法中看见任何神性事物?然而,这些律法都是神性,甚至在字义上也是,只要同时在内义上来考虑并解释它们,因为就内义而言,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在论述主,祂的国度和教会,因而论述神性事物。事实上,任何事物若要是神性和神圣的,就必须论述神性和神圣的主题;所论述的主题使它这样。世俗和民间的规定,如主从西乃山上所宣布并包含在出埃及记的这一章和随后几章中的典章、律例和律法,都是经由灵感而来的神性,是神圣的。然而,灵感(inspiration)不是口述,而是来自神性的流注。从神性流入之物都经过天堂,在那里它是属天和属灵的。但当它进入世界时,就变成世俗的,然而含有属天和属灵之物在里面。由此明显可知圣言的神性源自哪里,在圣言中居于何处,以及何为灵感(inspi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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