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10

310.⑴大地里面有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属天的奥秘 #8223

8223.“叫水回到

8223.“叫水回到埃及人”表邪恶所生的虚假将流回到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身上,并把他们包围。这从“水”和“埃及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水”是指虚假(6346, 7307, 8137, 8138节),因此“叫水回到”表示虚假的流回或返回,在此也指包围,因为他们红海的水包围,而红海的水是指那些属于教会,陷入与仁分离之信,并过着邪恶生活之人的邪恶所生的虚假;“埃及人”是指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如前面频繁所述。至于虚假将流回或返回到那些企图将它们注入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是怎么回事,可参看前文(8214节);在那里已经说明,针对他人的邪恶会返回到自己身上,这来源于以下神序律法: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7:12)。这条律法在灵界是永恒不变的,它是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报应律法,即以下律法的源头: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埃及记21:23-25)
利未记:
人若使他邻舍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以骨折还骨折,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有残疾,也要照样使他有残疾。(利未记24:19, 20)
申命记:
若见证人以谎言答复他的弟兄,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申命记19:18, 19)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这些律法来源于灵界永恒不变的普世律法,也就是说这条律法: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个观念,即:人们打算施加到别人身上的邪恶所生的虚假会流回或返回到他们自己身上。
但在来世,这条律法的情况是这样:当某种类似或报应行为是邪恶的时,它是由恶人施加的,从来不是由善人施加的;也就是说,它来自地狱,而非天堂。因为地狱,或在那里的恶人,有一种无止境的欲望,想要对他人行恶;这完全是他们生活的快乐。因此,一经允许,他们就会行恶,不在乎对象是谁,不关心他是坏是好,是同伴还是仇敌。由于这符合秩序的律法,即:邪恶会回到那些意欲邪恶的人身上,所以当这条律法允许时,他们就会冲进邪恶中。这一切由地狱里的恶人来行,天堂里的善人从不做这种事。后者不断渴望向他人行善,因为这是他们生活的快乐;因此一有机会他们就行善,既向仇敌也向朋友行善。事实上,他们也不抵抗邪恶,因为秩序的律法捍卫并保护良善和真理。正因如此,主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抵抗恶人。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咒诅你们的祝福,向恨恶你们的行善;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38, 39, 43-45)
在来世经常发生的事是,当恶灵想将邪恶施加于善人时,他们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他们针对别人的邪恶会回到他们自己身上。在这种时候,表面上看,报复行为似乎来自善人那一方。但它并不是一种报复行为,也并非来自善人,而是来自恶人,秩序的律法给了他们如此行的机会。事实上,善人不想让他们受到任何伤害,但仍无法将惩罚的痛苦从他们身上拿走,因为那时善人被保守在良善的意图中,就像一个法官看见一个犯罪分子受到惩罚,或像一个父亲看见他的儿子被老师惩罚。实施惩罚的恶人出于一种行恶的强烈欲望行事,而善人则出于对行善的情感或喜爱行事。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上面所引用的主在马太福音中关于爱仇敌和报应律法的这些话,主并未废除这条律法,而是解释了它;也就是说,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不可以报应或报复为快乐,而要以行善为快乐;祂的话也要这样来理解:保护良善的秩序的实际律法通过恶人自动实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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