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4031.“只是在后聚集起来的羊群眼前不插枝子”表强迫的事物。这从“后聚集起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先聚集起来”表自发或自由的事物,如前所示(4029节)。由此明显可知,“后聚集起来”表示强迫或不自由的事物。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此处没有像论及先聚集起来的羊群那样提到“发热”;因为“发热”表示情感,在这种情况下表示一种强烈的渴望。凡非始于情感的,都不是自发的或自由的,自发或自由的一切事物皆与人的情感或爱一致(2870节)。这一点同样从原文中这个词的衍生意义明显看出来,即意思是缺乏;因为若缺乏强烈的渴望,一切自由的感觉就会停止;在这种情况下所行的,可以说不是自由的,最终可以说是强迫的。
从前面(4029节)所引用的章节可以看出,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因而一切改造和重生都是在自由中实现的,也就是说,都是自发的结果。所以,若缺乏自由,也就是通过强迫,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而重生是不可能实现的。至于何为自由及其来源,可参看前文(2870-2893节),那里论述了人的自由。凡在推理关于主的圣治,人的得救,许多人的永恒诅咒时没有意识到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使这些成为自己的,因而重生若不在人的自由状态下,是不可能实现的人就将自己投入纯粹的阴暗中,因而陷入严重的错误。因为他以为,主若愿意,就能拯救每个人,并且通过无数方法来这样做,如通过神迹,死人复活,直接启示,让天使将世人从邪恶中拉回来并强力将他们驱入良善,通过人被引入并悔改所在的许多状态,以及其它许多方法。
殊不知,所有这些方法都包含强迫,没有人能通过强迫被改造。因为凡强迫人的事物都不会赋予他任何情感;或即便它具有这样的性质,即它能赋予一种情感,它也会将自己弯向对邪恶的情感。诚然,它似乎流入,也的确注入了某种神性事物;但当此人的状态发生改变时,他又回到先前的情感,即邪恶与虚假中;这时,神圣事物便与邪恶并虚假结合,沦为亵渎,然后就具有诸如将他引入最糟糕地狱这样的性质。因为此人首先承认和相信,也拥有对神圣之物的情感,但后来又否认,甚至厌恶它。亵渎者指的是那些曾发自内心承认,后来又否认的人,而不是那些没有发自内心承认的人(301-303, 571, 582, 593, 1001, 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2426, 3398, 3399, 3402, 3898节)。因此,如今不再发生明显的神迹,只发生一些不太明显或不引人注目的神迹,这些神迹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不会强力激发神圣感,或夺走人的自由。这就是为何死人不再复活,为何没有人通过直接的启示,或通过天使远离罪恶,或简单的使用武力被引向良善。
主在人的自由中作工,并通过自由使他转回。因为一切自由都属于他的爱或情感,因而属于他的意愿(3158节)。若人不在自由中接受良善与真理,这良善与真理就不可能归给他,或变成他自己的。因为对人来说,凡被迫的事,都不是他的,而是属于进行强迫之人的,哪怕这事是他所做的,他也不是凭自己做的。表面上看,有时人似乎被迫向善,如在试探和属灵的争战中,但这时他所拥有的自由比其它任何时候都要大(参看1937, 1947, 2881节)。当人强迫自己行善时,似乎他也是被迫行善;但自我强迫是一回事,被(别人)强迫则是另一回事。对任何人来说,自我强迫是出于他里面的自由,而被(别人)强迫则不是出于自由。既然如此,那么明显可知,那些推理主的圣治、人的得救,许多人的永恒诅咒,却不知道主通过自由,绝非通过强迫作工之人陷入何等的阴暗,因而陷入何等的错误。因为具有神圣性质的事若不是自由地被接受,强迫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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