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3424.“以撒的仆人在山谷中挖井,在那里找到了一口活水井”表示含有内义在里面的字义上的圣言或圣言的字义。这从“在山谷中挖井”和“活水井”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山谷中挖井”表示往下调查或搜寻,以找出真理所在之处,因为“挖”是指调查或搜寻,“山谷”是指下面的东西或一个更低的层级(1723, 3417节);“活水井”是指含有神性真理的圣言,因而是指含有内义在里面的字义上的圣言或圣言的字义。众所周知,圣言被称为“源泉”,尤其被称为“活水的源泉”。圣言之所以也被称为“井”,是因为相对于圣言的其它意义,字义就像一口井;还因为对属灵人来说,圣言是“井”,而不是“泉”(2702, 3096节)。由于“山谷”表示下面的东西,或也可说,更外在的东西,而泉是在山谷里找到的,字义则是圣言的更低或更外在的意义,所以它表示圣言的字义。但由于字义包含内义,也就是天上和神性的意义,所以它的水被称为“活的”;在以西结书,从新房(即新殿)门槛下流出的水也是如此:
这河所到之处,凡爬行的活物都必存活,并且必有极多的鱼,因为这些水流到那里,必得医治,凡这河所到之处,一切都必存活。(以西结书47:9)
此处“河”是指圣言,“使一切存活的水”是指包含在它里面的神性真理,“鱼”是指记忆知识或事实(40, 991节)。
主的圣言具有这种性质,它将生命赋予口渴的人,也就是渴望生命的人,它就是活水的源泉,如主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雅各井旁的撒玛利亚的妇人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请给我喝的是谁,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给了你活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0, 14)
圣言之所以是活的,因此能赋予生命,是因为它在至高意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主,在至内在意义上论述的主题是祂的国度,主在该国度中就是全部。既然如此,那么圣言所包含,并流入那些虔诚阅读圣言的人之心智的,正是生命本身。这就是为何主指着来自祂自己的圣言宣称,祂自己就是“直涌到永生的水泉”(也可参看2702节)。
主的圣言除了被称为“泉”外,还被称为“井”,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唱了这首歌:井啊,涌上来吧!回答它!这井是首领所挖的,是民中的尊贵人按立法者的吩咐用杖所挖的。(民数记21:17-18)
这些话是在“比珥地”,也就是“井之地”说的。“井”在此表示古教会的圣言,这一点从前面(2897节)关于圣言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首领”表示作为源头的首要真理,或说构成它的主要真理;“首领”表示首要真理或主要真理(参看1482, 2089节);“民中的尊贵人”是指更低级的真理,就是诸如包含在字义中的那类真理(1259, 1260, 2928, 3295节);“立法者”显然是指主,“杖”是指这些真理所拥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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