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10093.“就是所摇的、所举的”表已被承认的和已被觉察的。这从“摇”和“举”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胸时,“摇”是指通过承认已被赋予生命的(参看10091节);“举”是指神性属天之物,这种事物唯独属于主,在天堂和教会被觉察,如下文所述。必须简要阐述一下此处是何情形。有两个国度构成天堂,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真理在属灵国度被承认,但在属天国度被觉察。之所以要这样,是因为在属灵国度,神性真理是在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被接受的,而在属天国度,则是在意愿部分被接受的。在理解力部分被接受的,可以说“被承认”,在意愿部分被接受的,可以说“被觉察”。此外,属灵国度只有对神性真理的一种承认,而属天国度则有对它的觉察(参看前面9277, 9596, 9684节提到的地方对于这两个国度的大量说明)。
至于“举祭”,那属于耶和华或主,为了代表的缘故而被赐给亚伦的,就被称为“举祭”。由于亚伦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9806节),所以被举起来并赐给亚伦的祭牲部位代表主的神性,在摩西五经还被称为“受膏的分”:
我从以色列人的感恩祭中,取了这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作为以色列人中永恒的律例。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正在他叫他们前来给耶和华供祭司职分的日子。(利未记7:34, 35)
它之所以被称为“受膏的分”,是因为“受膏”表示祝圣以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参看9954, 10019节)。在民数记的一处: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看哪,我已将归我的举祭交给你经管;至于以色列人的一切圣物,我已把它们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作受膏的分。至于以色列人的摇祭,纯油中最好的,新酒和五谷,并初熟之物中最好的,他们礼物中的举祭必归你;至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初熟之物,它们必归你。至于一切所献之物,就是一切打开他们带给耶和华的所有血肉的子宫之物,必归你。牛、绵羊和山羊中的肉必归你,像摇祭的胸和右胁归你一样。凡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你在这地内不可有分,也不可有产业,因为我就是你的分和产业。还有给利未人的十分之人和礼物中的一切举祭。(民数记18:8, 11-20, 28, 29)
由此明显可知“举祭”是什么意思,即:属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一切事物都被称为举祭。
由于利未人代表天堂和教会中服务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他们也被赐给亚伦,以代替属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一切头生的。在摩西五经中,论到他们,经上如此记着说:
我从以色列人中间取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当中开了子宫的一切头生的,利未人要归我;因为凡头生的都是我的。利未人既已归我,我就将他们作为礼物赐给亚伦和他的子孙。(民数记3:12, 13; 8:16-19)
举祭被称作从以色列人当中献给耶和华,就是主的礼物;但是,要这样来理解它:他们属于耶和华不是因为他们是礼物,而是因为祂是真正的拥有者;事实上,与一个人同在的一切神圣或神性之物都不属于人,只属于与他同在的主。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神圣和神性的一切,皆来自主神,无一来自人,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由此明显可知,说礼物来自人,这是由于表象。这也是为何接下来经上说:“这是举祭,这必作来自以色列人当中的举祭,这是耶和华的举祭”,以此表示来自以色列人的举祭属于耶和华,因而表示来自他们的礼物是来自主的礼物。由此明显可知何为“举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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