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07

4.7作为创造目的的

4.7作为创造目的的一切功用皆存在于形式中,它们从诸如出现在地上的那类物质和材料中取得这些形式

307.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讨论的一切,如太阳、大气、大地,都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创造的目的就是那些由显为太阳的主通过大气出于地土所产生的事物;这些目的被称为功用。就其整个范围而言,这些就是植物界的一切、动物界的一切和最后的人类,以及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这些被称为功用,是因为它们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接受者,还因为它们关注它们所源于的神造物主,并由此将神和祂的伟工结合起来,通过这种结合使得它们怎样从神存在,就怎样从神继续存在。我们说,它们关注它们所源于的神造物主,并将神和祂的伟工结合起来,但这句话是照着表象说的。相反,这话的意思是,是神造物主使它们貌似凭自己关注祂,并与祂结合。至于它们如何关注祂,并由此与祂结合,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

关于这些主题,我们在前面适当地方已作出一些说明,如: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必在它所创造的其它事物中存在和显现(37-51节);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接受者(55-60节);一切受造物的功用皆按层级上升到人类,再通过人类上升到它们所源于的神造物主那里(65-68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3

Life63.有一种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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