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3.谁不欣然承认,诸如出现在地上的那类物质或材料是由太阳通过大气产生的?若考虑到一系列连续媒介从最初实体一直延伸到最终或最外在的实体,谁不欣然承认这一点?若不从先于自己的某种事物,因而最终从第一因,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形成。这第一因就是灵界太阳,而灵界太阳的第一因是神-人,或主。由于大气是在先之物,灵界太阳通过它们显现在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中,又由于这些在先之物的活性和张力不断减弱,直到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所以可推知,当其活性和张力终止于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中时,它们就变成了诸如存在于地上的那类物质和材料;这些物质和材料通过它们所来源的大气,将产生功用的一种努力和动力保留在自己里面。那些以为宇宙及其万物的创造不是通过一系列连续媒介从它们的最初起源产生的人,不能不从它们的原因来构建支离破碎的假说。当由看待问题更深刻的心智来审视时,他们的假说看上去不像是构建良好的房子,倒像是一堆类似瓦砾的东西。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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