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灵界和自然界各有三层大气,这些大气以其最终形式终止于诸如出现在地上的那类物质和材料中
302.第三部分(173-176节)已说明,灵界和自然界都有三层大气,这些大气照着高度层级而彼此有别,并且在下降到低层的过程中照着广度层级而活性减弱。由于大气在下降到低层的过程中活性减弱,所以可推知,它们不断变得越来越紧缩和惰性,直到最后它们变得如此紧缩和惰性,以致它们不再是大气,而是静止的物质,并在自然界固定下来,就像地上被称为物质和材料的东西那样。从物质和材料的这种起源可推知,第一,这些物质和材料也具有三个层级;第二,它们通过周围的大气被相互联系在一起;第三,它们被适当地构成,以产生具有形式的一切功用。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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