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灵界和自然界各有三层大气,这些大气以其最终形式终止于诸如出现在地上的那类物质和材料中
302.第三部分(173-176节)已说明,灵界和自然界都有三层大气,这些大气照着高度层级而彼此有别,并且在下降到低层的过程中照着广度层级而活性减弱。由于大气在下降到低层的过程中活性减弱,所以可推知,它们不断变得越来越紧缩和惰性,直到最后它们变得如此紧缩和惰性,以致它们不再是大气,而是静止的物质,并在自然界固定下来,就像地上被称为物质和材料的东西那样。从物质和材料的这种起源可推知,第一,这些物质和材料也具有三个层级;第二,它们通过周围的大气被相互联系在一起;第三,它们被适当地构成,以产生具有形式的一切功用。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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