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00

300.前面(173

300.前面(173-183节)说明,灵界和自然界一样,都有大气在里面。那里还说明,灵界的大气是属灵的,而自然界的大气是属世的。从直接包围灵界太阳的属灵大气的起源可以看出,大气中的一切本质上具有和灵界太阳本质上一样的性质。天使凭借他们脱离空间的属灵观念对这一事实作了如下解释:只有一种物质是其它一切事物的源头,该物质就是灵界太阳。此外,由于神性不在空间中,且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都是一样的,所以神-人首先发出的灵界太阳也是这样。他们还进一步说,这唯一的物质,也就是通过大气照着连续或广度层级,同时照着离散或高度层级发出的灵界太阳,产生了存在于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多样性。天使声称,若不剔除空间概念,这些事根本无法理解;如果不剔除空间概念,那么表象必造成误解。但只要人坚持认为神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皆源于这存在,这种误解就不会发生。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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