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0.前面(173-183节)说明,灵界和自然界一样,都有大气在里面。那里还说明,灵界的大气是属灵的,而自然界的大气是属世的。从直接包围灵界太阳的属灵大气的起源可以看出,大气中的一切本质上具有和灵界太阳本质上一样的性质。天使凭借他们脱离空间的属灵观念对这一事实作了如下解释:只有一种物质是其它一切事物的源头,该物质就是灵界太阳。此外,由于神性不在空间中,且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都是一样的,所以神-人首先发出的灵界太阳也是这样。他们还进一步说,这唯一的物质,也就是通过大气照着连续或广度层级,同时照着离散或高度层级发出的灵界太阳,产生了存在于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多样性。天使声称,若不剔除空间概念,这些事根本无法理解;如果不剔除空间概念,那么表象必造成误解。但只要人坚持认为神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皆源于这存在,这种误解就不会发生。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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