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由于爱、智慧和功用这三者都在主里面,且就是主,还由于主无处不在,因为祂是全在,祂无法将诸如在自己和自己的太阳里面的那个祂自己显示给任何天使或世人,所以祂通过诸如能被接受的那类事物显示祂自己,就是通过热显示祂的爱,通过光显示祂的智慧,通过大气显示祂的功用。主之所以通过大气显示祂的功用,是因为大气是包含热和光的媒介,正如功用是包含爱和智慧的媒介。事实上,从神性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不可能在无,也就是真空中发出,而必须在一个作为其容器的包含媒介中发出。我们将这种包含的媒介称作大气,这大气围绕太阳,把它揽在怀里,并将它传送给天使所在的天堂,然后传送给世人所在的世界,从而显示主无处不在。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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