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98

298.我们将在下文

298.我们将在下文充分说明:就其外层和内层而言,人就是一种包含所有功用的形式,受造宇宙中的一切功用都对应于人里面的这些功用。在此只需提及这一点,好叫人们知道,神作为一个人,就是包含一切功用的形式本身,受造宇宙中的一切功用皆从这个形式获得自己的起源;因此,从功用的角度来看,受造宇宙就是祂的一个形像。那些因来自神-人,也就是来自主而来自有序创造的事物被称为功用;然而,那些来自人之自我的事物不能被称为功用,因为这自我就是地狱,从自我而来的一切皆违背秩序。

揭秘启示录 #584

584.启13:6.

584.启13:6.“他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他们的言论,这些言论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源于圣言、藉以敬拜主的教会一切事物的谣言。“他开口亵渎”表示言论,它们都假话。“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讨论(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571,582节),在此表示谣言,因为接下来就是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这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一样;“祂的名”表示主藉以受敬拜的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因为敬拜照着圣言进行的(81节)。耶和华的“名”,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主藉以受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26)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2,14)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祂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第二诫中不可亵渎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没有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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