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97

297.凡以某种光照

297.凡以某种光照进行思考的人都能看出,爱以功用为目的并有所打算,它通过智慧产生功用;因为爱本身无法产生功用,唯有通过作为媒介的智慧才行。事实上,若没有某种被爱之物,爱是什么呢?这被爱之物就是功用。由于功用就是那被爱之物,并通过智慧产生,所以可推知,功用是包含爱和智慧的媒介。前面(209-216节,以及别处)已说明,这三要素,即爱、智慧和功用,遵循高度层级的次序,最末或最外在的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由此可见,这三者,即爱的神性、智慧的神性和功用的神性在主里面,本质上就是主。

揭秘启示录 #465

465.启10:1.

465.启10:1.“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大有神性威荣和能力的主。这位“天使”就是主,这一点从对他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如“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以及“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说话像打雷”。祂之所以看似一位天使,是因为当祂显明自己时,便在众天堂之中和之下显为一位天使;因为祂以其神性充满某位天使,以适应那些蒙祂恩准得以看见祂之人的接受程度。没有哪位天使,更不用说世人,能承受诸如主在自己或在自己本质里面那样的显现;所以祂在众天堂之上显为一轮太阳,与天使相距甚远,犹如世间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在那里,祂自永恒就居于祂的神性中,同时居于祂的神性人身中,它们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为一体。祂在此因其神性大能而被称为“大力的天使”;经上之所以说“另一位天使”,是因为此处描述的是祂不同于前者的另一个神性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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