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97

297.凡以某种光照

297.凡以某种光照进行思考的人都能看出,爱以功用为目的并有所打算,它通过智慧产生功用;因为爱本身无法产生功用,唯有通过作为媒介的智慧才行。事实上,若没有某种被爱之物,爱是什么呢?这被爱之物就是功用。由于功用就是那被爱之物,并通过智慧产生,所以可推知,功用是包含爱和智慧的媒介。前面(209-216节,以及别处)已说明,这三要素,即爱、智慧和功用,遵循高度层级的次序,最末或最外在的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由此可见,这三者,即爱的神性、智慧的神性和功用的神性在主里面,本质上就是主。

揭秘启示录 #307

307.“使他们彼此

307.“使他们彼此相杀”表内在的憎恨、地狱的侵扰和内在的不安。当“夺去太平”表示夺去仁爱、属灵的安全、内在的安息,并且“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完全丧失对圣言的理解时,所表示的就是这些事物;因为当良善不复存在时,这些事物就存在;当人们不知道何为良善时,良善就不复存在。当没有仁爱时,内在的憎恨便存在;同样,当没有属灵的安全时,地狱的侵扰就存在;当没有从邪恶及其欲望中止息时,内在的不安就存在;即便在世上不是这样,死后必是这种情形。“杀”具有这种含义,可从下文“剑”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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