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93

293.我还发觉,一

293.我还发觉,一种气场不仅从天使和灵人发出,还从出现在灵界的每一个事物发出,如树木及其果实,灌木及其花朵,菜蔬和青草,甚至土壤及其每个粒子。由此明显可知,无论对于活物还是对于死物来说,一个普遍现象是:每种事物都被类似存在于它里面之物的某种东西包裹,并且这种东西不断从它散发出来。从许多学者的观察资料可以得知,这种现象可见于自然界。例如,他们知道,大量气息源源不断地从每个人,同样从每个动物,以及每棵树、每颗果实、每一丛灌木和每朵花,甚至从每块金属和石头流出来。自然界的这种特征源于灵界,而灵界的这种特征源于神性。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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