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92

292.我常得以感知

292.我常得以感知环绕天使或灵人的这种气场的存在,还感知一个社群里环绕许多人的一种总体气场。我也得以目睹这个气场表现出各种形式,它有时在天堂看似纤细的火焰,在地狱看似密集的大火,有时在天堂看似又薄又亮的白云,在地狱看似又密又黑的雨云。我还被恩准感知这些气场为各种各样的芳香和恶臭。这些经历使我确信,无论在天堂还是地狱,人人都被一种气场环绕,该气场是由从其身体释放并散发出来的物质构成的。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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