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1.第二部分还说明了这一点:灵界太阳不是主,而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一种发出。之所以称它为一种发出,是因为灵界太阳由本身为物质和形式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产生,神性通过这太阳发出。但由于人类理性是这样:它不愿同意某件事,除非看到这事的来龙去脉,从而明白它是怎么回事;如在这个例子中,它要明白,既然灵界太阳不是主,而是来自祂的一种发出,那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因此我们要说说这个问题。对此,我与天使有过多次交谈,他们说,他们在自己的属灵之光中清楚地明白它,只是很难把它呈现在一个人的属世之光中,因为这两种光,因而他们思维之间的差别太大了。
然而,他们说,这种情况好比环绕每位天使,由此使得天使的在场向附近和远处的其他人显明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气场。但他们说,环绕的气场不是这个天使本人,而是由他的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所产生的某种事物,物质像溪流一样不断从中流出,流出来的物质则围绕他。此外,直接包裹身体的物质因不断被其生命运作的两个源泉,即心肺激活,故搅动周围的大气产生类似活动,由此在其他人里面产生好像他在场的感觉。因此,它不是从天使发出并延伸出来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独立气场,尽管它被称为气场,因为情感只是天使里面的心智形式的状态。此外,他们还说,每位天使都有这样一种气场环绕他,因为主有一个环绕祂的气场,环绕主的气场同样来自主,该气场就是他们的太阳,也就是灵界太阳。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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