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87

287.爱和智慧就是

287.爱和智慧就是人,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天堂天使是人,他们从主那里获得的爱和智慧越多,他们就越是美丽的人。这一点从圣言中论及亚当的话可以看出来,即:他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创世记1:26),因为他被造为爱和智慧的形式。就肉体而言,世上的每个人都生为人的形式,因为他的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灵魂,是一个人;这灵或灵魂就是人,因为它能从主那里接受爱和智慧。此外,人的灵或灵魂接受的爱和智慧越多,包裹他的肉体死后,他就越成为一个人;反之,它越不接受它们,他就越成为一个怪物,尽管这怪物从他接受它们的能力中获得某种人类品质。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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