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6.神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聪明人能从以下分析清楚明白这一点:他无法否认,神里面有爱和智慧,怜悯和仁慈,以及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这些都来源于神。他既无法否认这一点,也就无法否认,神是一位人。这些品质无一能脱离人而存在,因为人是它们的主体,把它们与其主体分离,等于说它们不存在。想想智慧,把它置于人之外,它还是个东西吗?你能将它想象为某种空灵之物或燃烧之物吗?不能,除非你设想它在这些实体里面;若是这样思想,那么它必是在一个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形式中的智慧。它必须完全在人的形式中,智慧若在这个形式中,一个元素都不可能缺乏。总之,智慧的形式就是人;人因是智慧的形式,故也是爱、怜悯、仁慈、良善和真理的形式,因为这些与智慧构成一体。爱和智慧若不在某个形式中,是无法存在的(参看40-43节)。
227.藉着教义,圣言不仅被理解,还照亮理解力,因为此时,它就像一盏点亮的灯台。因此,人在其中所看到的事物比以前看到的更多,还能明白以前所不理解的东西。那些模糊和不一致的事物,他要么不看,忽略过去,要么看后把它们解释得合乎教义。基督教界的经验清楚表明,教义决定了当如何看待和解读圣言。所有改革宗教会都根据自己的教义看待圣言,并相应解读它。天主教徒同样根据自己的教义看待并解读它。甚至,犹太人也是根据自己的教义看待并解读它。因此,错误的教义会造成错误的观念,正确的教义会带来正确的观念。这些事实说明,正确的教义就像照亮黑暗的一盏明灯和指明方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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