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85

4.2永恒之主,也就

4.2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

285.那些对神是一位人持有一个肉体、属世观念的人,完全不能理解神作为一位人,如何能创造宇宙及其万物。因为他们心里会想,神作为一位人,怎能在整个宇宙空间中游走穿梭并创造呢?或祂怎能从自己的住处发话,并且一发话就有了创造呢?当有人说神是一位人时,这些想法就会进入那些思想神-人就像思想一个世人,并从自然界及其时空属性的角度思想神之人的观念。但那些既不从一个世人,也不从自然界及其时空属性的角度思想神-人的人,会清楚地认识到,除非神是一位人,否则宇宙无法被创造。

将你的思维引入神是一位人的天使观念,尽可能地消除空间概念,你就会在思维上接近真理。一些学者已经发觉,灵人和天使不在空间中,因为他们发现,任何属灵之物都无关空间。事实上,属灵之物就像思维。尽管思维在人里面,但人仍能通过它仿佛出现在别的地方,甚至出现在任何地方,无论多么遥远。这就是灵人和天使的状态,就其身体而言,他们也是人。他们的思维在哪里,他们就出现在哪里,因为在灵界,空间和距离只是表象,与来自他们情感的思维构成一体。

由此可见,决不能从空间的角度来思想神,因为神远在灵界之上显为一轮太阳,空间的任何表象都不能归给祂。然后就能明白:祂出于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还能进一步明白:不能思想祂的人身是大是小,也就是有什么样的身材,因为这也涉及空间;因此,祂在最初之物和最末之物,以及在最大之物和最小之物上都是一样的;此外,又能明白:祂的人性在一切受造物里面是最内层,但无关空间。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都是一样的(参看77-82节);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因不在空间中,故不像自然界的最内层那样在空间内延伸。


诠释启示录 #1014

1014.启16:18

1014.启16:18.“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这从“响声,闪电,雷轰”的含义清楚可知,“响声,闪电,雷轰”当论及那些属于教会,其中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人时,是指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参看AE 702, 704节)。在圣言中,“响声,闪电,雷轰”的这种含义源于这些在灵界的表象,这些表象就出现在那些没有处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却彼此谈论它们的人中间。“响声”就表示他们的话语,也就是推理,“闪电”表示真理与虚假的冲突,“雷轰”表示随之对真理和良善的弃绝。由于这些事物在灵界通过对应出现,所以可推知,自然界的类似事物相对应,从而具有我们所说的这种含义。

(关于第七诫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所有处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杀人犯,因为他们是良善和真理的敌人和仇恨者。事实上,邪恶仇恨良善,虚假仇恨真理。恶人不知道他处于这种仇恨,直到他成为一个灵;那时仇恨就是他生活的真正快乐。因此,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不断从一切恶人所在的地狱发出;而出于爱行善的快乐则不断从一切善人所在的天堂发出。因此,两种对立的气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相遇,并相互斗争。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就在这个中间地带。那时他若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就会过到地狱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但他若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就会过到天堂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爱行善的快乐。

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从地狱发出,是杀人的快乐。但他们因不能杀身体,所以就想杀灵;杀灵就是夺走它的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的生命。这清楚表明,“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还涉及不可仇恨邻舍,也不可仇恨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为你若仇恨良善和真理,就是仇恨邻舍;仇恨就是渴望杀人。这就是为何主将魔鬼(魔鬼是指整个范围内的地狱)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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