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82

4.1永恒之主,就是

4.1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

282.世人都知道,并且凡有智慧的人出于一种内在觉察也都承认有一位神,宇宙的创造者。人们还从圣言知道,神,宇宙的创造者被称为“耶和华”;这个名字源自动词“存在”,因为唯独祂存在。永恒之主就是那耶和华,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通过引用取自圣言的大量证据而得以证明。耶和华被称为永恒之主,因为耶和华取了一个人身,以拯救人们脱离地狱;祂还吩咐自己的门徒称祂为主。所以,在新约,耶和华被称为“主”,这从下列经文可以看出来: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6:5)

而在新约: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主你的神。(马太福音22:37)

类似的替换可见于福音书中取自旧约的其它经文。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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