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82

4.1永恒之主,就是

4.1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

282.世人都知道,并且凡有智慧的人出于一种内在觉察也都承认有一位神,宇宙的创造者。人们还从圣言知道,神,宇宙的创造者被称为“耶和华”;这个名字源自动词“存在”,因为唯独祂存在。永恒之主就是那耶和华,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通过引用取自圣言的大量证据而得以证明。耶和华被称为永恒之主,因为耶和华取了一个人身,以拯救人们脱离地狱;祂还吩咐自己的门徒称祂为主。所以,在新约,耶和华被称为“主”,这从下列经文可以看出来: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6:5)

而在新约: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主你的神。(马太福音22:37)

类似的替换可见于福音书中取自旧约的其它经文。

揭秘启示录 #258

258.“我又看见一

258.“我又看见一位大力的天使大声宣传”表由主从内流入天使和世人思维的神性真理,以及审查。在灵义上,宣传的“天使”表示主,因为天使宣传和教导,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但仍貌似凭他自己。经上之所以说“大力的天使”,是因为他具有能力,凭能力所宣传的,会从内流入思维。“大声”表示来自主的带有能力或活力的神性真理,还表示审查,因为如下文所述,天使问:“有谁配展开那书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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