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79

279.以下观察证实

279.以下观察证实了这一点:与一个人同在的天使们分别感知行为中来自心智的事物,属灵天使感知其中来自理解力的事物,属天天使感知其中来自意愿的事物。这一点看似难以置信,却是事实。然而,要知道,当某个主题正在考虑中,或呈现于脑海时,适合该主题的心智事物在中间,其余的则根据它们的相关程度而在这些事物的周围。天使声称,他们单从一个动作就能感知到一个人的性格,尽管其爱的样子照着它进入情感并由此进入思维的决定而变化。简言之,在天使眼里,属灵人的一切动作或行为都像美味、有用和美丽的果实;当打开食用时,它就生出香味、功用和快乐。天使对人的动作和行为就具有这种感知(参看220节)。

诠释启示录 #96

96.“这些事是那右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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