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9.以下观察证实了这一点:与一个人同在的天使们分别感知行为中来自心智的事物,属灵天使感知其中来自理解力的事物,属天天使感知其中来自意愿的事物。这一点看似难以置信,却是事实。然而,要知道,当某个主题正在考虑中,或呈现于脑海时,适合该主题的心智事物在中间,其余的则根据它们的相关程度而在这些事物的周围。天使声称,他们单从一个动作就能感知到一个人的性格,尽管其爱的样子照着它进入情感并由此进入思维的决定而变化。简言之,在天使眼里,属灵人的一切动作或行为都像美味、有用和美丽的果实;当打开食用时,它就生出香味、功用和快乐。天使对人的动作和行为就具有这种感知(参看220节)。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处于主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因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里面的人必被接受。“认名”就是承认某人的品质,这从前面(81, 122节)所论述的“名”的含义可以证实。“父”表神性良善,“天使”表神性真理,二者皆出于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常提到“父”,无论何处,“父”均表示耶和华,主在父里面,从父而来,父在主里面,决非表示与主分离的任何神性。事实就是如此,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两本书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参看该书21, 960节)。主之所以提及“父”,是因为就属灵之义而言,“父”表良善,“父神”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有人在圣言中读到“父”时,天使从不将其理解任何其它事物,也无法理解为其它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子女和继承人;这就是主所说的那些话(即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的意思(马太福音23:9)。由此明显可知,“在父前认他的名”表他们将被接到那些处于主的神性良善之人当中。“天使”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主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而言,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就是来自主而与他们同在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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