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9.以下观察证实了这一点:与一个人同在的天使们分别感知行为中来自心智的事物,属灵天使感知其中来自理解力的事物,属天天使感知其中来自意愿的事物。这一点看似难以置信,却是事实。然而,要知道,当某个主题正在考虑中,或呈现于脑海时,适合该主题的心智事物在中间,其余的则根据它们的相关程度而在这些事物的周围。天使声称,他们单从一个动作就能感知到一个人的性格,尽管其爱的样子照着它进入情感并由此进入思维的决定而变化。简言之,在天使眼里,属灵人的一切动作或行为都像美味、有用和美丽的果实;当打开食用时,它就生出香味、功用和快乐。天使对人的动作和行为就具有这种感知(参看220节)。
458.这清楚表明了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结合的起源和性质,即:这种结合就是神对人们的爱的流注,并人对它的接受,这两者,连同人与它的合作一起,构成了对邻之爱,换言之,神对人们的爱流入我们,当我们接受这爱,并与它合作时,它就成为对邻舍的爱。简言之,结合是照着主的这些话实现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以及: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住所。(约翰福音14:21-23)
主的所有诫命都与对邻之爱有关;总之,它们就是不向邻舍行恶,而是向他行善。那些如此行的人爱神,神也爱他们,这一点与主的这些话是一致的。由于这就是这两种爱的结合,所以约翰说:
遵守耶稣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撒谎的;因为那不爱自己所看见的弟兄的,怎能爱自己没有看见的神呢?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诫命。(约翰一书3:24; 4: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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