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8.以肉眼观之,身体动作看上去就像种子、果实和鸡蛋的外在形式,或坚果和杏仁的外壳那样简单、一致;然而,它们却包含它们所源于的一切在先成分在自己里面。它们之所以看上去如此简单和一致,是因为一切最终成分都被包裹在一层覆盖物中,这层覆盖物将其与在先成分区分开来。每个层级都被一层覆盖物如此包裹,由此与其它层级区分开来。所以,属于第一层级的事物不会被第二层级感知到,属于第二层级的事物也不会被第三层级感知。举个例子,意愿之爱,也就是心智的第一层级,不会在理解力的智慧,也就是心智的第二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思想某件事的一种快乐。第一层级,就是刚才所说的意愿之爱,不会在记忆知识,也就是第三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知道和谈论中的一种满足。由此可推知,每一个行为,或身体动作,都包含这一切在先成分,尽管它表面看上去如此简单,可以说是一个单一实体。
575.“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这异端因平信徒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龙”表示异端教义(对此,参看537节);这“兽”表示平信徒(567节),他们不凭自己,而是凭他们的教师说话;由于平信徒就是民众本身,故显而易见,这异端因他们的接受才盛行并掌权。因此,这就是龙给此兽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以及接下来“他们敬拜将权柄给了兽的那龙”(4节)这句话所表示的。“龙”得以盛行并掌权是因着他们,尤其是因他们的这一宗教信条:认知或理解力服从于信仰;信仰不是能理解的;在属灵的事上,对可理解之事的信仰是头脑的信仰,这种信仰不使人称义。当这些信条在平信徒当中盛行时,神职人员就有了权柄、尊敬和一种崇拜,因为他们以为自己知道神性事物,并且神性事物要通过他们的口才会被接受。“能力”表示盛行;“宝座”表示治理;“大权柄”表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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