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78

278.以肉眼观之,

278.以肉眼观之,身体动作看上去就像种子、果实和鸡蛋的外在形式,或坚果和杏仁的外壳那样简单、一致;然而,它们却包含它们所源于的一切在先成分在自己里面。它们之所以看上去如此简单和一致,是因为一切最终成分都被包裹在一层覆盖物中,这层覆盖物将其与在先成分区分开来。每个层级都被一层覆盖物如此包裹,由此与其它层级区分开来。所以,属于第一层级的事物不会被第二层级感知到,属于第二层级的事物也不会被第三层级感知。举个例子,意愿之爱,也就是心智的第一层级,不会在理解力的智慧,也就是心智的第二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思想某件事的一种快乐。第一层级,就是刚才所说的意愿之爱,不会在记忆知识,也就是第三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知道和谈论中的一种满足。由此可推知,每一个行为,或身体动作,都包含这一切在先成分,尽管它表面看上去如此简单,可以说是一个单一实体。

揭秘启示录 #45

45.“身穿长衣,直

45.“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所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直垂到脚”的长衣表所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真理,因此当论述主时,“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外袍,表示所发出的神性真理。“衣服”在圣言中之所以表真理,是因为天上的人照着从其良善发出的真理而穿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一书。接下来还会看到,就灵义而言,圣言中的衣服并不表示别的;因此当主变像时,其洁白放光的衣裳(马太福音17:1-4;马可福音9:2-8;路加福音9:28-36)并非表示别的。其为兵丁所分的衣服(约翰福音19:23-24)也不表示别的。亚伦的圣衣也代表并表示类似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9814, 10068节)一书,书中尤其说明了“以弗得”(9477, 9824, 10005节)、“外袍”(9825, 10,005节)、“内袍”(9826, 9942节)、“冠冕”(9827节)各表何义,因为亚伦代表主祭司的职分。关于服饰在圣言中的含义,还可参看下文(166, 3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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