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8.以肉眼观之,身体动作看上去就像种子、果实和鸡蛋的外在形式,或坚果和杏仁的外壳那样简单、一致;然而,它们却包含它们所源于的一切在先成分在自己里面。它们之所以看上去如此简单和一致,是因为一切最终成分都被包裹在一层覆盖物中,这层覆盖物将其与在先成分区分开来。每个层级都被一层覆盖物如此包裹,由此与其它层级区分开来。所以,属于第一层级的事物不会被第二层级感知到,属于第二层级的事物也不会被第三层级感知。举个例子,意愿之爱,也就是心智的第一层级,不会在理解力的智慧,也就是心智的第二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思想某件事的一种快乐。第一层级,就是刚才所说的意愿之爱,不会在记忆知识,也就是第三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知道和谈论中的一种满足。由此可推知,每一个行为,或身体动作,都包含这一切在先成分,尽管它表面看上去如此简单,可以说是一个单一实体。
423.这才是真正的仁爱,因为它被诠释为每天并不断向邻舍行善;不仅向作为个体的邻舍,还向作为集体的邻舍行善;这样行的唯一方式就是在所从事的职业、生意或工作中,以及对待所接触的人秉持良善和公正。这就是一个人每天所行的,即使人不去行它的时候,它仍会不断占据人的心思意念。以这种方式操练仁爱的人会越来越成为仁爱的生命形式;因为公正和忠诚形成他的心智,对这些的实践形成他的身体;他由于自己的形式而逐渐只意愿和思考诸如属乎仁爱之类的事。最终,这种人会变成如圣言中所描述的“将律法写在心上”那样的人。他们也不将功劳置于自己的行为中,因为他们不考虑功劳,只考虑使正派的公民这样行的职责。不过,人凭自己决不能出于公正和忠实行事;因为人从父母遗传了只为自己和尘世行善和公正的性情;而没人遗传为良善和公正而这样行的性情。所以,只有敬拜主,并在主的引导下凭自己行事的人才会获得属灵的仁爱,并通过实践而吸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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