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9属于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的一切都包含在通过身体动作所完成的行为中
277.这一部分所阐述的层级的知识能使我们揭开以下奥秘:心智,也就是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都存在于他的动作或行为中,被包含在其中,几乎就像可见和不可见的成分在种子、果实或蛋中一样。动作或行为本身看上去如同它们外表上所显现的那样;然而,它们的内在里面却有无数成分;如整个身体的运动纤维的合力,以及激发并支配这些力的一切心智成分,都具有三个层级,如前所示。由于心智的一切都存在于动作或行为中,所以构成第一个层级的意愿的一切,也就是人的一切爱之情感;构成第二个层级的理解力的一切,也就是来自他的感知的一切思维;以及构成第三个层级的记忆的一切,也就是取自记忆、最接近于言语的一切思维观念,也存在于动作或行为中。当这些东西都被导入一个行动过程时,它们就会产生行为,尽管表面上看,在先成分是不可见的,然而它们确实存在于其中。最外或最低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可参看209-216节);高度层级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其最终层级中(217-221节)。
L57.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那么该信经的一切细节,如它口头上所陈述的那样,都是真实的。如果我们用一位格的三位一体取代三位格的三位一体,转换一下,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一位格的三位一体是这样:主的神性是父,神性人身是子,神性发出是圣灵。当理解为这种三位一体时,人就能既想一位神,也能说一位神。谁看不出,若非如此,人必想到三神?亚他那修显然看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在他的信经中又加上这些话:因着基督教的真理,我们必须承认每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然而,根据天主教或基督教的信仰,我们不能说,或提三神或三主。这等于是说:尽管基督教真理允许承认或思想三神和主,然而,基督教信仰不允许说或提到多位,只能说一位神和一位主。然而,将人与主和天堂结合起来的,正是承认和思维,而不单单是话语。此外,没有人明白作为一的神性如何能分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因为神性是不可分割的;通过本质或实质将三合为一,不会夺去三神的观念,只会传达它们之间的一致性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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