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9属于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的一切都包含在通过身体动作所完成的行为中
277.这一部分所阐述的层级的知识能使我们揭开以下奥秘:心智,也就是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都存在于他的动作或行为中,被包含在其中,几乎就像可见和不可见的成分在种子、果实或蛋中一样。动作或行为本身看上去如同它们外表上所显现的那样;然而,它们的内在里面却有无数成分;如整个身体的运动纤维的合力,以及激发并支配这些力的一切心智成分,都具有三个层级,如前所示。由于心智的一切都存在于动作或行为中,所以构成第一个层级的意愿的一切,也就是人的一切爱之情感;构成第二个层级的理解力的一切,也就是来自他的感知的一切思维;以及构成第三个层级的记忆的一切,也就是取自记忆、最接近于言语的一切思维观念,也存在于动作或行为中。当这些东西都被导入一个行动过程时,它们就会产生行为,尽管表面上看,在先成分是不可见的,然而它们确实存在于其中。最外或最低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可参看209-216节);高度层级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其最终层级中(217-221节)。
(七)主出于自己里面的神性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从而与父为一
L29.基督教界普遍接受的教会教义是这样: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祂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界接受;它们是关于主里面神性与人性合一的基本教导。在适当章节我们将解释该信经关于主的进一步论述。从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根据基督教会的信仰,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非为二,乃为一,正如灵魂和身体为一人,并且祂里面的神性取得人性(注:人性与人身意思相同)。
由此可知,神性不可能与人性分离,人性也不可能与神性分离,因为这就像是将灵魂与身体分离。事实就是如此,凡阅读前面(9, 21节)从两部福音书(即路加福音1:26-35; 马太福音1:18-25)所引用关于主降生的经文之人,都必须承认这一点。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耶稣是从耶和华神成孕,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因此,神性在祂里面,是祂的灵魂。由于祂的灵魂是父的神性本身,故可知,祂的身体,或人身,也必须变成神性;因为这一个为神性的地方,那一个也必须为神性。父与子必须以这种方式,而不能以其它方式为一,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因此,凡子所有的,都是父的,凡父所有的,都是子的;正如主自己在祂的圣言中所教导的那样。
我们将按以下顺序解释,这种合一是如何实现的:
⑴主自永恒就是耶和华。
⑵永恒之主,或耶和华为拯救世人取了人身。
⑶祂出于自己里面的神性使人身变成神性。
⑷祂通过允许加在自己身上的试探使人身变成神性。
⑸祂里面的神性和人身的完全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也就是最后的试探实现。
⑹祂逐步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祂里面的神性的一个人身。这就是神性人身和神的儿子。
⑺神就这样成为人,正如在首先事物中那样,在末后事物中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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