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⑷作为一个地狱的属世心智在各个方面都与作为一个天堂的属灵心智对立。当爱是对立的时,感知,以及与感知有关的一切都变得对立。因为一切事物都从构成人之生命的爱流出,就像溪水从它们的源头流出一样。在属世心智中,并非从那源头流出之物与从那源头流出之物是分离的。凡源于人的主导爱之物都在中间,其余的在周边。如果后者是教会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那么它们就会从中间进一步被赶到周边,最终被逐出;然后,属世人或属世心智就会视邪恶为良善,视良善为邪恶,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这就是为何他认为恶毒就是智慧,疯狂就是聪明,狡诈就是谨慎,奸计就是足智多谋。此外,在这种情况下,他认为与教会和敬拜有关的天上神性事物是毫无价值的,却视肉体和世俗事物为最有价值的。他就这样颠倒了自己的生命状态,将属于头的东西归给了脚底,并踩在脚下,而将属于脚底的东西归给了头。因此,这个人从一个活人变成了一个死人。心智为一个天堂的人可以说是活的,而心智为一个地狱的人可以说是死的。
L25.⑵当论述审判时,主被称为“人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把绵羊安置在右手边,山羊在左边。(马太福音25:31, 33)
同一福音书:
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时,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又: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来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使你们能配得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太福音: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刻,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路加福音12:40)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当论述审判时,主之所以自称“人子”,是因为一切审判都是照着圣言里面的神性真理来执行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这真理审判每个人:若有人听见我的话却不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我所讲的圣言,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另一处:
人子来不是审判世界,乃是叫世界藉着祂得救。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审判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主不审判任何人下地狱,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将自己扔了进去,这一事实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HH 545-550, 574节)。耶和华,主,神儿子的“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也表示圣言,圣言来自祂,关乎祂,因而是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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