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75

275.⑶作为地狱的

275.⑶作为地狱的一个形式和形像的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与作为天堂的一个形式和形像的属灵心智的三个层级是对立的。前面已经说明,心智有三个层级,被称为属世层、属灵层和属天层,由这些层级构成的人类心智仰望天堂,并朝那个方向盘旋。由此可见,向下朝地狱的方向观看并盘旋的属世心智同样由三个层级构成,它的每个层级都与作为一个天堂的心智的某个层级对立。

我从灵界所看到的事物清楚知道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天堂有三层,这三层天堂照着三个高度层级来区分。地狱也有三层,这三层地狱同样照着三个高度或深度层级来区分。地狱在每一个细节上都与天堂对立;此外,最低层的地狱与最高层的天堂对立,中间地狱与中间天堂对立,最高层的地狱和最低层的天堂对立。处于地狱形式的属世心智也是这样,因为属灵形式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都像它们自己。天堂与地狱就是如此对立的,因为它们的爱是对立的。

在天堂,对主的爱和随之对邻舍的爱构成最内在的层级;在地狱,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构成最内在的层级。在天堂,源于其爱的智慧和聪明构成中间层级;在地狱,源于其爱并看似智慧和聪明的愚蠢和疯狂构成中间层级。在天堂,由两个在先层级所产生的结果,要么作为知识被存在记忆里,要么转化为身体行为,它们构成最低层级;在地狱,由两个在先层级所产生,要么变成知识、要么变成行为的结果构成最外在的层级。

至于天堂的良善和真理是如何在地狱变成邪恶和虚假的,这可从以下经历看出来:我曾听说一个神性真理从天堂流入地狱,在它逐层下降的过程中,一路上被转变为虚假,等到了最低层的地狱,它完全变成了对立面。由此明显可知,就一切良善和真理而言,地狱照着层级而与天堂对立,这些良善和真理通过流入转变为与它们相反的某种事物的形式而变成邪恶和虚假。因为众所周知,一切流入之物都照着接受它们的形式及其状态而被感知和感觉。

我从下面的经历清楚看到这些形式转变为对立面:我得以看到地狱相对于天堂的位置;那里的人看上去都是倒置的,头朝下,脚朝上。但我被告知,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仍是双脚直立的,这情形就好比地球上处于正相对应的两个地区。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在形式和形像上为一个地狱的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与在形式和形像上为一个天堂的属灵心智的三个层级是对立的。


诠释启示录 #84

84.“看哪,我是活

84.“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永生来自祂。这从“我是活着的”和“直到时代的时代”的含义清楚可知:“我是活着的”是指来自永恒,唯独在祂里面的生命来自祂自己(对此,参看AE 82节),但此处“我是活着的”是指其他人里面的生命,在其他人里面的祂的生命就是永生;因为刚刚前面说祂“曾死过”,这句话表示祂被弃绝,因祂没有在信和爱中被接受;故此处“我是活着的”表示祂被那些在祂生命中的人接受,这生命就在与人同在的信和爱中,并且这生命就是永生。“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主的生命是对祂的信和爱之生命,这生命就是永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约翰福音中的经文: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4–16, 36)

又:

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0–11, 14)

“水”是指信之真理(参看AE 71节)。又:

叫凡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40, 63)

主所说的“话”也是信之真理。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26)

又:

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主所赐的“食物”也是信之真理和良善,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食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114, 4459,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8562, 9003节)

之所以说主的生命在与人同在的对祂的信和爱中,是因为信和爱的一切都来自祂,来自祂的东西也是祂自己,因为它是祂发出的神性,这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真理的灵”和“圣灵”;由于主在其中,并且它就是主自己,所以经上说他们要住在主里面,这表示住在来自祂的对祂的信和爱里面;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10)

由此可知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你们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看见”主是指相信祂(参看AE 14, 25, 37节);“拥有对主的信,或相信主”是指在爱和仁中(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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