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74

274.⑵属世心智作

274.⑵属世心智作为地狱的一个形式或形像,通过三个层级下降。从前面(222—229节)可以看出,一切事物,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都有两种层级,即高度层级和广度层级。属世心智,无论其最大部分还是最小部分,也是如此。此处所说的是高度层级。属世心智由于其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两种官能而处于能通过三个层级上升或下降的状态。它通过良善和真理上升,通过邪恶和虚假下降。当它上升时,向下延伸到地狱的较低层级就被关闭;当它下降时,向上延伸到天堂的较高层级就被关闭;原因在于,它们的反作用是彼此对立的。

在新生儿里面,这三个层级,无论高低,既不打开也不关闭。因为这时他既不知道良善和真理,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但随着他将自己引入这一方或那一方,这些层级要么在这一方打开,在那一方关闭,要么在这一方关闭,在那一方打开。当它们向地狱打开时,属于意愿的主导爱就获得最高或最内在的位置;由于这爱而属于理解力的虚假思维获得第二或中间位置;通过思维行动的爱的决心,或通过理解力行动的意愿的决心获得最低位置。此外,这里的情况和前面论述的高度层级是一样的;它们所遵循的秩序好比目的、原因和结果,或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这些层级向着肉体是下降的,因此在下降的过程中越来越粗糙,最终变得物质和肉体化。

如果真理从圣言被取出来进入第二层级,以形成该层级,那么这些真理就会被第一个层级,也就是对邪恶的爱歪曲,成为仆人和奴隶。由此可见,取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在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或其属世心智在形式上是一个地狱的人那里变成什么样子,也就是说,这些真理被用作服侍魔鬼的手段,故而被亵渎。因为在作为一个地狱的属世心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对邪恶的爱就是魔鬼,如前所述。


诠释启示录 #981

981.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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